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來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sz.gov.cn/zwgk/zfxxgk/zfwj/szfh/content/post_6577469.html
發佈時間: 2019-07-03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現將<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
深圳市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方案
爲加快推進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切實拓展港澳青年就業創業空間,根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關于加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的實施方案》(粵府函〔2019〕12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論述精神爲根本遵循,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和對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戰略,以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爲主線,以建設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爲抓手,充分發揮深圳改革先鋒、開放先行、創新先發優勢,推動資源整合、要素整合、政策整合,爲港澳青年來深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爲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提供新動能。
(二)目標任務。
到2020年,將前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打造爲港澳青年在深創新創業、融合發展的引領示範區,實現港澳青年創業就業、人才服務、融資支持等政策全面覆蓋。
到2025年,形成以前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示範基地爲引領,以南山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載體爲支撐的孵化平台布局,港澳青年來深創業的基礎設施、制度保障、公共服務供給到位,創新活力競相迸發,港澳青年的國家認同感、文化歸屬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政策集成,釋放創新創業活力。
1.推進創新創業政策協同。推動我市更多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納入香港“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創業基地體驗資助及創業資助計劃”。推動文化創意領域的香港企業直接落戶深圳,共同建設深港文創産業集聚區。落實《深圳市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幹措施》(深府規〔2018〕30號),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在我市創辦企業可享受社保補貼、場租補貼、初創企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加強遴選港澳青年創業項目,並給予資助。(市發展改革委、市委大灣區辦、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市財政局負責)
2.優化港澳青年人才服務。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更加開放有效的人才政策體系。擴大港澳專業服務人才在前海直接提供服務的試點成果,拓展香港會計師、醫生、律師、建築師等各領域專業服務人士的就業和執業空間,通過聘任制等形式引進港澳高層次人才參與基地建設和管理。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爲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條件。在基地設立“港澳青年人才一站式服務窗口”,爲港澳青年人才提供個性化、定制化、精細化服務。(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前海管理局、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負責)
3.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推動在深創業港澳青年同等享受港澳科技創新基金、青年發展基金等優惠政策。加大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和各區支持力度,推動設立港澳青年在深創新創業基金。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爲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提供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加強深港綠色金融和金融科技合作,探索創新科技金融産品和專項機制,爲港澳青年創業提供多元化綜合金融服務。(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前海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銀保監局、各區政府負責)
4.落實財稅優惠政策。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在深圳工作且符合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條件的港澳青年,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落實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稅收優惠政策。(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財政局、深圳市稅務局負責)
(二)整合優勢資源,打造創新創業生態鏈。
5.加快創新創業基地建設。以前海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示範基地爲核心,依托現有雙創示範基地、衆創空間、創業孵化基地等孵化載體,培育一批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社會力量新建一批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對首次在前海設立衆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孵化載體的港澳機構,一次性給予啓動資金及辦公場地租金補貼。鼓勵各類創新創業載體開辟專門面向港澳青年的創新創業空間。(市委統戰部、市委大灣區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前海管理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政府負責)
6.構建全流程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深圳毗鄰香港的地緣優勢,聯動港澳打造高端科技創新合作平台,建立一批産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和公共服務中心,爲入駐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的企業和項目團隊提供研究開發、技術轉移、科技咨詢等服務,持續提升在孵企業的創新能力。整合孵化器、加速器、投(融)資機構等各類創業資源,打造集創業服務、金融服務、導師智庫、市場推廣和國際路演中心等功能爲一體的服務閉環,構建“孵化-投資-加速-輔導上市”全過程服務體系。(前海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創新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團市委、各區政府負責)
7.促進産學研一體化。完善基地創新創業成果轉移轉化激勵政策,鼓勵港澳創新創業項目在深實現成果轉化。推進高校、科研院所、基地創新創業資源共享,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促進科技、産業、投資融合對接,支持港澳高校在深設立産學研基地。支持港澳高校、科研院所或港澳青年創辦的企業在前海承建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公共技術服務中心等創新載體。推動設立前海粵港澳技術轉移中心、前海粵港澳創業學院。支持深圳大學將“大灣區國際創新學院”打造成爲高層次雙創人才培養、高水平雙創理論與實踐研究、高規格國際雙創資源對接、高價值大灣區項目孵化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平台。推動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國家級創新創業産業園、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創新創意創業中心等機構與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深度對接,吸引粵港澳青年參與“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産業化+科技金融”創新全過程。(前海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創新委、市財政局負責)
(三)完善配套建設,營造宜居宜業的雙創環境。
8.加強港澳青年住房保障。加大人才住房的建設籌集力度,提升人才住房品質,符合條件的在深創業就業港澳青年可申請租購人才住房,加強青年驿站國際化建設。參照我市新引進人才政策租房和生活補貼的標准,研究制定對符合條件的新來深創業就業港澳青年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優惠政策。來深創業就業港澳青年在繳存、提取住房公積金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市住房建設局、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財政局、團市委、各區政府負責)
9.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在CEPA框架下探索在基地放寬部分領域港澳企業投資准入門檻,實現“證照分離”改革。推廣應用電子營業執照。推行開辦企業“一窗通”,將企業設立登記、公章刻制、銀行開戶預約、社保參保登記等涉企事項全部歸集到“一窗通”平台。推廣“深港通注冊易”“深澳通注冊易”服務機制,試點自然人有限公司設立“秒批”,壓縮開辦企業環節和時間。豐富12355青少年熱線港澳青年服務內容,拓寬雙創政策信息發布渠道。推行“互聯網+公共服務”,探索引入人臉識別等技術實行網上認證。實施辦稅便利化措施,大力推行網上辦稅,實現新設企業所有涉稅事項當天即時辦結。(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圳市稅務局、團市委、各區政府負責)
10.完善生活配套服務。便利港澳來深創業就業青年交通往來,提升深港口岸接駁巴士的服務水平。研究制定對在深創業就業的港澳青年給予跨境交通費用補貼的優惠政策。探索與港澳通訊運營商合作發行專屬用卡,實現三地通訊資費“同城化”。建成深圳市哈羅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深圳市前海禮德學校,與香港共建港人子弟學校。進一步完善在深港澳籍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政策,在深就讀初中的港澳籍畢業生可按規定參加中考,與非深戶籍初中畢業生同等條件錄取。推進深港澳職業教育在招生就業、培養培訓、師生交流、技能競賽等方面的合作,創新深圳與港澳合作辦學方式,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交流合作。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引進港澳的教育、醫療和社區服務機構,打造集生活居住、教育醫療、文化娛樂于一體的綜合性社區。(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教育局、前海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負責)
(四)深化交流合作,促進港澳青年融入發展。
11.搭建青年交流合作平台。積極對接港澳青年社會組織,建立深港澳青年發展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設立前海港澳青年協會。鼓勵港澳學生來深實習,開展“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實習計劃”和“澳門青年到深圳實習及就業項目”,研究制定對符合條件的接收企業給予相關實習補貼的優惠政策。支持港澳各界組織港澳青年來深圳交流學習,鼓勵我市高校聯合港澳機構開展各類創業創新交流活動,定期舉辦粵港澳青年交流活動,組織實施港澳青年走進深圳高新技術企業、灣區青年人才國情研修班、深港青年創新創業交流日等交流合作項目,促進深港澳三地青年合作創業、互利共贏,融入灣區發展。(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前海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委大灣區辦、團市委、各區政府負責)
12.打造創新創業項目展示平台。鼓勵港澳青年參加深圳“逐夢杯”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珠三角項目推介會,持續舉辦前海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全國雙創活動周前海站。配套舉辦創業沙龍、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活動,以賽事爲紐帶有機連接創新創業基地、項目、人才、資本,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攜項目來深參賽和交流發展。鼓勵基地與港澳高校、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合作,形成遴選優質項目來深培育孵化的長效機制。(市科技創新委、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市委大灣區辦、前海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團市委負責)
三、保障機制
(一)加強統籌協調。市委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專項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方案實施。建立與港澳協同推進基地建設工作機制,定期會商研究重要事項。鼓勵引導社會資源投入,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和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工作落實。各區、各單位要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具體措施和時間表,確保各項任務如期完成。市、區財政部門要加大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財政投入,爲基地建設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各責任單位負責資金預算申請和執行。
(三)強化政策解讀。各區、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認真做好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政策舉措解讀,大力宣傳推廣我市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的新進展、新成效,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吸引更多港澳優秀青年來深創新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