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
信息來源: 新華社
http://www.gov.cn/zhengce/2019-08/18/content_5422183.htm
發佈時間: 2019-08-18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18日電
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
(2019年8月9日)
黨和國家作出興辦經濟特區重大戰略部署以來,深圳經濟特區作爲我國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各項事業取得顯著成績,已成爲一座充滿魅力、動力、活力、創新力的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支持深圳高舉新時代改革開放旗幟、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有利于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擴大開放新格局;有利于更好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戰略,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新路徑,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爲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圳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現就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爲主線,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堅持全面擴大開放,堅持以人民爲中心,踐行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機遇,增強核心引擎功能,朝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方向前行,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
(二)戰略定位
——高質量發展高地。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在構建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上走在全國前列。
——法治城市示範。全面提升法治建設水平,用法治規範政府和市場邊界,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城市文明典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構建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現代文化産業體系,成爲新時代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引領者。
——民生幸福標杆。構建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建成全覆蓋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衆扶。
——可持續發展先鋒。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打造安全高效的生産空間、舒適宜居的生活空間、碧水藍天的生態空間,在美麗灣區建設中走在前列,爲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中國經驗。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深圳經濟實力、發展質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發投入強度、産業創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軟實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和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到2035年,深圳高質量發展成爲全國典範,城市綜合經濟競爭力世界領先,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創業創意之都,成爲我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範例。到本世紀中葉,深圳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屹立于世界先進城市之林,成爲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標杆城市。
二、率先建設體現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現代化經濟體系
(四)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深圳強化産學研深度融合的創新優勢,以深圳爲主陣地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在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中發揮關鍵作用。支持深圳建設5G、人工智能、網絡空間科學與技術、生命信息與生物醫藥實驗室等重大創新載體,探索建設國際科技信息中心和全新機制的醫學科學院。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行動,夯實産業安全基礎。探索知識産權證券化,規範有序建設知識産權和科技成果産權交易中心。支持深圳具備條件的各類單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設立科研機構,推動建立全球創新領先城市科技合作組織和平台。支持深圳實行更加開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進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允許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國際人才在深圳創辦科技型企業、擔任科研機構法人代表。
(五)加快構建現代産業體系。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在未來通信高端器件、高性能醫療器械等領域創建制造業創新中心。開展市場准入和監管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建立更具彈性的審慎包容監管制度,積極發展智能經濟、健康産業等新産業新業態,打造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研究完善創業板發行上市、再融資和並購重組制度,創造條件推動注冊制改革。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促進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和金融(基金)産品互認。在推進人民幣國際化上先行先試,探索創新跨境金融監管。
(六)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新格局。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探索完善産權制度,依法有效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財産權。支持深圳開展區域性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高標准高質量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快構建與國際接軌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支持深圳試點深化外彙管理改革。推動更多國際組織和機構落戶深圳。支持深圳舉辦國際大型體育賽事和文化交流活動,建設國家隊訓練基地,承辦重大主場外交活動。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按程序組建海洋大學和國家深海科考中心,探索設立國際海洋開發銀行。
(七)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進一步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以制度創新爲核心,不斷提升對港澳開放水平。加快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探索協同開發模式,創新科技管理機制,促進人員、資金、技術和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推進深莞惠聯動發展,促進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互動,創新完善、探索推廣深汕特別合作區管理體制機制。
三、率先營造彰顯公平正義的民主法治環境
(八)全面提升民主法治建設水平。在黨的領導下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在遵循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允許深圳立足改革創新實踐需要,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全面普法力度,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風尚。
(九)優化政府管理和服務。健全政企溝通機制,加快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進一步激發和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完善企業破産制度,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實現主動、精准、整體式、智能化的政府管理和服務。改革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和公正監管制度,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行信用監管改革,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守法誠信經營。
(十)促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綜合應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提高社會治理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率先構建統一的社會信用平台。加快建設智慧城市,支持深圳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探索完善數據産權和隱私保護機制,強化網絡信息安全保障。加強基層治理,改革創新群團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模式。
四、率先塑造展現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的現代城市文明
(十一)全面推進城市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弘揚開放多元、兼容並蓄的城市文化和敢闖敢試、敢爲人先、埋頭苦幹的特區精神,大力弘揚粵港澳大灣區人文精神,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社會發展各方面,加快建設區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顯國家文化軟實力的現代文明之城。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創新發展,率先建成普惠性、高質量、可持續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支持深圳規劃建設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設施,鼓勵國家級博物館在深圳設立分館,研究將深圳列爲城市社區運動場地設施建設試點城市。鼓勵深圳與香港、澳門聯合舉辦多種形式的文化藝術活動,開展跨界重大文化遺産保護,涵養同宗同源的文化底蘊,不斷增強港澳同胞的認同感和凝聚力。
(十二)發展更具競爭力的文化産業和旅遊業。支持深圳大力發展數字文化産業和創意文化産業,加強粵港澳數字創意産業合作。支持深圳建設創新創意設計學院,引進世界高端創意設計資源,設立面向全球的創意設計大獎,打造一批國際性的中國文化品牌。用好香港、澳門會展資源和行業優勢,組織舉辦大型文創展覽。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豐富中外文化交流內容。有序推動國際郵輪港建設,進一步增加國際班輪航線,探索研究簡化郵輪、遊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續。
五、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發展格局
(十三)提升教育醫療事業發展水平。支持深圳在教育體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試,高標准辦好學前教育,擴大中小學教育規模,高質量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充分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加快創建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立健全適應“雙元”育人職業教育的體制機制,打造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快構建國際一流的整合型優質醫療服務體系和以促進健康爲導向的創新型醫保制度。擴大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供給,鼓勵社會力量發展高水平醫療機構,爲港資澳資醫療機構發展提供便利。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醫學人才培養、醫院評審認證標准體系,放寬境外醫師到內地執業限制,先行先試國際前沿醫療技術。
(十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施科學合理、積極有效的人口政策,逐步實現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構建高水平養老和家政服務體系。推動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率先落地,形成以社會保險卡爲載體的“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推進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建立和完善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與人才住房制度。
六、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範
(十五)完善生態文明制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對違法行爲“零容忍”。構建以綠色發展爲導向的生態文明評價考核體系,探索實施生態系統服務價值核算制度。完善環境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等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健全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深化自然資源管理制度改革,創新高度城市化地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利用模式。
(十六)構建城市綠色發展新格局。堅持生態優先,加強陸海統籌,嚴守生態紅線,保護自然岸線。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複重大工程,強化區域生態環境聯防共治,推進重點海域汙染物排海總量控制試點。提升城市災害防禦能力,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應急管理合作。加快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構建以市場爲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大力發展綠色産業,促進綠色消費,發展綠色金融。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率先建成節水型城市。
七、保障措施
(十七)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激勵特區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爲。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反腐。
(十八)強化法治政策保障。本意見提出的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的,由有關方面按法定程序向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提出相關議案,經授權或者決定後實施;涉及調整現行行政法規的,由有關方面按法定程序經國務院授權或者決定後實施。在中央改革頂層設計和戰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授權改革試點,以清單式批量申請授權方式,在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優化、城市空間統籌利用等重點領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試。
(十九)完善實施機制。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大事項按程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廣東省要積極創造條件、全力做好各項指導支持工作。深圳市要落實主體責任,繼續解放思想、真抓實幹,改革開放再出發,在新時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當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