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

信息來源: 東莞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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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9-03-22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

東府[2019] 24號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

大灣區發展戰略 全面建設國家

創新型城市的實施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是東莞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深度融入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支撐和引領東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爭當全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排頭兵的必然選擇,符合中央精神、順應時代潮流、契合東莞實際,對我市未來發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爲全面推進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緊把握實施粵港澳大灣區戰略的曆史機遇,切實把創新驅動發展作爲核心戰略,以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爲總目標,系統構建源頭創新、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企業培育等多層次的功能完備、協同高效、開放融合的區域創新體系,全面提升全市科技創新能力、産業競爭力和城市綜合實力,推動全域創新和全鏈條創新,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先進制造業中心和華南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爲我省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貢獻東莞力量。

(二)基本原則

1.創新引領,強化支撐。把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穿到城市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把科技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放在首位,不斷強化科技創新對全面創新的引領作用,培育新動能、發展新經濟。

2.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等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主導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統籌協調、宏觀管理、政策扶持、監督指導和環境營造等方面的服務引導作用。

3.系統推進,重點突破。立足全局和長遠,加強創新發展的頂層設計,加快完善區域創新體系,實現創新驅動全面協調發展。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集中力量進行重點攻關,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推進。

4.開放創新,多方聯動。主動集聚海內外優質創新資源,強化與香港、深圳、廣州等周邊地區的聯系,強化部門協同、園區協同、鎮街協同,優化創新資源配置,多方聯動共同推動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

(三)近期目標

到2020年,初步形成貫穿源頭創新、技術創新、成果轉化、企業培育全鏈條,具有東莞特色的區域創新體系,創新能力較大提升,創新主體充滿活力,創新效率大幅提高,創新環境顯著優化,基本建成在粵港澳大灣區有較大影響、支撐引領經濟社會發展作用突出的國家創新型城市。全社會R&D投入占GDP的比重從2018年的2.55%提高到2.8%,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從2018年的5798家提高到7000家,每萬名就業人員中研發人員數量從2018年的130人提高到150人,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從2018年的26.2件提高到35件。建設創新強鎮10個,認定培育100家創新型企業,引進戰略科學家團隊10個。

(四)遠期目標

到2025年,全社會R&D投入占GDP的比重達3.0%以上。區域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城市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擁有一批國際化創新型領軍人才,聚集一批高水平實驗室和研發機構,形成一批高成長創新型企業,掌握一批顛覆性核心技術,建成粵港澳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區,成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型城市。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基礎前沿研究,構建源頭創新體系

1.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對標國際先進,高標准規劃、建設中子科學城,推進中子科學城與深圳光明科學城協同發展,共同打造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核心區。加快布局建設散裂中子源二期、同步輻射光源、自由電子激光等大科學裝置,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大科學裝置集群。集聚國內外資源,在新材料、電子信息、醫療健康、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等重點領域建設一批譜儀、聯合實驗室和前沿科學交叉研究平台。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基礎研究平台的開放共享,強化與廣州、深圳的科技合作和聯動,探索區域合作新模式,著力吸引高端創新資源在莞集聚。積極融入和主動布局全球創新網絡,重點加強與港澳的協同創新,聯合開展重大科學原理研究和核心前沿科技攻關,力爭突破並掌握一批原創性、顛覆性技術。(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發展和改革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松山湖管委會、大朗鎮政府)

2.高標准建設省實驗室。對標國家實驗室,高標准建設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形成國內頂尖的“全鏈條”綜合性材料科學研究創新集群,引領國際材料科學未來發展方向。建立健全符合國際創新規律的實驗室運行管理機制,堅持開放共享,發揮其在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主軸作用,著力吸引先進材料領域的全球頂尖科研團隊和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支持松山湖材料實驗室開展材料科學基礎前沿研究和成果轉移轉化,力爭在重大科學領域和關鍵技術方面實現顛覆性、原創性突破,著力解決先進材料領域的“卡脖子”問題。支持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建設粵港澳交叉科學研究中心,搭建材料科學與其它學科交叉合作的高水平學術交流平台。支持松山湖材料實驗室建設未來創新樣板工廠和成果轉化産業園區,持續培育出一批有發展潛力的新材料高科技企業。強化對松山湖材料實驗室的人才服務,保障科研工作力量,鼓勵人才團隊持股轉化科研成果。(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松山湖管委會、大朗鎮政府)

3.支持高校開展基礎研究。全力爭取大灣區大學落戶東莞,高起點、高水平、高標准規劃建設,力爭建設成爲融合粵港澳大灣區科教資源、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一帶一路”建設的以理工科爲主的開放型創新型大學。支持港澳及世界知名大學來莞合作辦學、共建國際化學院及建立研究機構。大力推進東莞理工學院建設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學,加快引育高水平基礎研究人才和團隊;創新科技管理體制機制,面向科學前沿問題,加強學科交叉融合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支持東莞理工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合作建設散裂中子源多物理譜儀,參與重大科學基礎設施、省實驗室等基礎研究平台建設,開展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研究;支持東莞理工學院國際合作創新區和國際聯合研究生院建設。圍繞我市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支持我市高校建設一批國家、省、市重點實驗室,積極開展科學前沿和應用基礎研究,打造引領行業發展的源頭創新高地。(牽頭單位:市教育局、東莞理工學院、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濱海灣新區管委會)

4.支持顛覆性技術創新。圍繞我市十大重點新興産業發展需求,支持源頭創新和重大技術集成創新,培育吸引一批開展顛覆性技術創新的優秀人才和創新團隊,加快孵化一批顛覆性技術創新企業,推動構建基于顛覆性技術的産業生態。探索建立符合創新規律和産業變革發展方向的顛覆性技術遴選、培育和管理服務機制,建立顛覆性技術創新項目庫,按照長期培育、動態調整、小額起步、逐步加碼的方式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

5.加強基礎研究國際合作。構建更加靈活高效的粵港澳科技合作機制,積極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共建重大創新平台和成果轉化基地,共同開展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圍繞我市優勢領域,推動高校院所和大中型骨幹企業積極參與由我國發起或參加的國際大科學計劃與大科學工程。研究與省合作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粵莞)開放基金,吸引更多人才來莞開展基礎前沿學科探索,營造濃厚的學術氛圍。鼓勵我市高校院所參與國際組織、公益性基金會等運作的開放型國際科學基金。支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共建聯合研究中心和境外試驗示範基地,聯合開展科學前沿問題研究,加強基礎科學研究成果應用示範。鼓勵我市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在發達國家(地區)設立研發中心、實驗室等創新機構,加快融入全球創新網絡。(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外事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二)加強産學研協同創新,構建技術創新體系

6.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以促進新型研發機構開展成果轉化、支撐産業發展爲目的,實施新型研發機構“提質增效”計劃,聚焦成果轉化、産業孵化、市場化運營、行業服務,大力支持新型研發機構提升技術創新能力、人才培養能力、成果轉化能力、服務産業能力。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機構、知名實驗室、中央企業、世界500強企業等來莞設立研發機構、研發總部或區域性研發中心。鼓勵新型研發機構結合高校優勢學科、相關外部資源與東莞産業發展的需要建設高水平科研平台,開展産業前沿技術研究和“卡脖子”難題攻關,成爲技術創新的骨幹力量,打造“一院一招牌”的特色核心技術研發服務項目。對市參與建設的事業單位性質新型研發機構,可授予其自主審批下屬創投公司最高3000萬元的投資決策權。試點實施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運營管理機制改革,允許新型研發機構設立多元投資的混合制運營公司。以引進培育産業化帶頭人爲重點,對市級新型研發機構每三年進行動態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支持。[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各園區(鎮街)]

7.深化産學研協同創新。積極參與“三部兩院一省”産學研結合戰略合作,加強省、院、市聯動。加強與港澳的協同創新機制,促進港澳各類科技資源向東莞産業領域流動。支持港澳及世界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來莞設立分支機構並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共建高水平的協同創新平台,促使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轉化。探索建立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機制,逐步向港澳開放科技計劃項目,支持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牽頭或獨立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實施科技特派員行動計劃,組織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研人員到企業駐點,幫助企業解決技術問題。推動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戰略合作,建立産學研深度融合長效機制,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産業技術創新聯盟、院士工作站、特派員工作站等産學研合作創新平台建設,加快發展市場化導向的協同創新體系。鼓勵企業加入國際標准化組織,參與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制修訂,積極將我市創新技術通過標准商業化、産業化,推動創新産品國際化,提高我市産品國際競爭力。圍繞改善社會民生的需求,支持社會民生領域科技創新。(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外事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科學技術協會)

8.大力支持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圍繞經濟、社會、産業、區域發展重大需求,組織實施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加強省市聯動,力爭突破一批“卡脖子”核心技術、關鍵零部件和重大裝備,取得一批産業帶動性強、技術自主可控的重大原創性科技成果。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先進制造、新一代移動通信、衛星通訊等領域,通過公開征集、自主推薦、專家舉薦、揭榜等多種方式,廣泛征集核心關鍵技術攻關項目,采用動態滾動的資金支持方式,並適時引入科創基金或風險投資參與投資,形成政府與社會資金共同支持機制。探索建立莞港澳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機制,支持在港澳的科學家(含外籍)領銜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積極對接國家、省和港澳重大科技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鼓勵我市各創新主體主動承接國家、省和港澳重大科技項目,或引入已立項重大科技項目的後續研發和産業化環節落地我市。(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外事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

9.推進軍民融合創新發展。積極參與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創建工作,加強軍民合作創新平台建設,推動軍用與民用技術有效集成、資源共享和交流協作。健全軍民融合工作機制,加快引進國防科工系統創新資源落戶,建設軍民融合示範産業基地。強化“軍轉民”、“民參軍”,鼓勵科研院所和企業單位進入軍工領域,推動國防科技工業和民用領域科技成果雙向轉移轉化。發展典型軍民融合産業,支持衛星及其應用産業發展,促進應用服務創新和規模化應用;加強民用飛機關鍵技術攻關,加快産業化進程;發展軍民兩用的信息安全與網絡安全技術産業。加快引進培養國防科技工業人才,有效促進軍民技術和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轉移轉化。[牽頭單位:市委軍民融合辦公室,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園區(鎮街)]

(三)深化科技與經濟融合,構建成果轉化體系

10.強化重大平台的帶動作用。提升松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建設水平,積極開展個性化政策創新,在集聚創新人才、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培育支柱性新興産業等方面強化對全市創新驅動發展的核心帶動作用。強化部門、園區聯動,制定行動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市科技部門與松山湖管委會共建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基地。推進松山湖重大科技平台和基礎設施的開放共享,促進區域創新要素自由流動和深度融合。高水平規劃建設濱海灣新區,把握世界最新産業和科技發展趨勢,打造國內外高端智造業總部集聚區、戰略性新興産業研發基地和粵港澳協同發展先導區。加快推動水鄉新城開發建設,建設一批高質量工業園區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力承接穗深港澳新興産業和企業研發環節,打造對接穗深港澳創新産業合作門戶。推動銀瓶合作區建設,積極探索産城融合發展、政企合作開發、運營管理服務等體制機制創新,全力打造東莞東部區域中心和省級新區。主動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東莞段)建設,引進國際科技創新資源,加強與穗深港澳科技創新合作,構建“一廊兩核三帶多節點”的創新空間格局。[牽頭單位:松山湖管委會、濱海灣新區管委會、水鄉管委會、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園區(鎮街)]

11.推進孵化器育成體系建設。實施孵化育成體系提質增效行動計劃,鼓勵孵化載體加快構建“衆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全孵化鏈條,引入創業導師、建設創業服務平台、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提升其創業功能,加大專業化衆創空間和孵化器在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沿線的布局力度。健全科技企業孵化器産權分割實施辦法,完善孵化育成體系建設後補助制度。引進一批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建設國家級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和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聯合培優示範基地。打造雙創升級版,重點推動創業主體、創業平台、公共服務、融資體系、國際合作等五方面升級,進一步加強創業帶動就業的能力。[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外事局、市台港澳事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園區(鎮街)]

12.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産業化。積極實施科技成果雙轉化行動計劃,深入挖掘企業技術需求,搭建科技成果供需雙方相互轉化的渠道網絡,支撐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加強與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對接,吸引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和成果在莞開展延展性研究、産業化應用與轉化落地。加快建設東莞市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和東莞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等科技成果轉化平台,吸引一批粵港澳及國際先進科技成果來莞轉移轉化,推動一批跨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聚集東莞。鼓勵技術交易,探索按照技術交易金額的一定比例對交易雙方及服務方進行獎補。完善高校院所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相關規定落實科技人員成果轉化獎勵,試點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和長期使用權。大力培育發展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和技術經理人,實現科技成果的高效轉化。引導企業將科技成果或專利技術與標准融合,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及時産業化。(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外事局、市教育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3.全面開展創新強鎮建設。鼓勵我市有工作基礎、有實施條件、有積極性的鎮街規劃建設創新強鎮。引導創新強鎮將屬地産業特色和發展規劃與區域創新體系有機結合,強化對國家創新型城市的支撐作用。鼓勵創新強鎮大膽探索,重點在引進産業化高端人才、打造特色平台載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高新技術産業和龍頭骨幹企業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強化市鎮聯動,鼓勵鎮街與新型研發機構合作共建創新強鎮。支持創新強鎮完善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機制,承接下放的科技創新管理權限,強化工作保障,提升創新治理能力水平。[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各園區(鎮街)]

(四)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構建企業培育體系

14.實施百強創新型企業培育計劃。深化實施重點企業規模與效益“倍增計劃”和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計劃,優化扶持措施,完善財政支持政策,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整體實現從“數量優勢”到“質量優勢”的轉變。大力培育百強創新型企業,在全市遴選100家創新研發能力強、創新人才集聚、擁有自主知識産權、成果轉化效益好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爲百強創新型培育企業,推進企業研發、人才、資本、行業等的協同。發布百強創新型培育企業榜單,加強宣傳推廣,提升品牌效應,豐富服務手段,促進供需對接,對百強創新型培育企業給予“一企一策”的靶向指導和扶持。鼓勵百強創新型培育企業在技術攻關、産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中發揮帶頭作用,積極承擔國家和省的重點研發項目,推動其通過強強聯合、上下遊整合等多形式進行兼並重組和改組上市,打造成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倍增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工作局)

15.支持發展一批高成長性企業。完善高成長性企業扶持政策,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等重點新興産業,加大對高成長性企業的挖掘、引進和扶持、服務力度,在稅收優惠政策上給予傾斜,構建有利于高成長性企業發展的生態體系,推動成長性高、爆發力強、發展潛力大的創新型企業在東莞集聚發展。推動企業對照科創板上市標准,積極加快股改,助推優質科創企業到科創板上市融資、加快發展。(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投資促進局)

16.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綜合運用企業研發准備金制度等政策工具,加大對企業研發投入的扶持力度。切實落實科技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推動更多企業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和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優惠措施。支持企業建設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産業共性技術研發基地等科技平台。圍繞産業需求,整合企業資源,建設一批新興産業創新中心和制造業創新中心。(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東莞市稅務局)

(五)加快集聚創新資源,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環境

17.建設知識産權強市。積極爭創國家知識産權強市。實行最嚴格的知識産權保護,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産權保護高地。實施高質量專利培育工程,培育知識産權強企,開展貫標企業認定,實施一批專利導航項目,鼓勵企業申請PCT國際專利,促進産學研知合作,重點支持基礎層專利和核心技術專利創造。構建知識産權運營體系,加快知識産權綜合服務平台和知識産權運營服務機構建設,推動設立知識産權運營基金,促進一批高價值專利運營轉化。[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産權局),配合單位: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市財政局]

18.強化人才引進培育。完善人才流動和評價機制,創新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激勵機制,支持港澳台及外籍人才來莞創新創業。完善科研人員分類考核評價機制,落實將專利創造、標准制定及成果轉化等業績作爲高等學校教師和科研人員職稱評審、績效評價、考核激勵的重要依據。加大人才安居保障,支持籌建人才住房,采取先租後售、租售結合等模式,解決人才住房難問題。依托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吸引全球頂尖科學家來莞開展科學研究和實驗,穩定支持一批優秀青年科研人才和創新團隊持續從事基礎科學研究。加快落實“十百千萬百萬”人才工程,引進培養經濟社會發展的“高精尖缺”人才,促進人才隊伍全面發展。加強名校研究生培養(實踐)基地建設,推進國內外知名高校在莞建設研究生院(分院),實現在莞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牽頭單位: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市外事局、市台港澳事務局、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9.營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發展環境。加快科技金融創新發展支持産業轉型升級,著力構建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體系。充分發揮廣東省科技金融中心東莞分中心、東莞科創金融集團的帶動和服務作用,建立企業團隊和資本市場的對接平台,加強與深交所路演中心合作舉辦項目路演活動,撬動社會資本,引入更多的風投基金和科創基金扶持企業發展,支持企業上市挂牌。深入實施科技信貸,建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據與銀行機構共享機制;培育和發展創業投資,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東莞投資論壇和科技金融投融資對接活動,促進企業和金融、資本“聯姻”,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新興産業發展。完善科技金融産業服務體系,實現科技、金融、産業的深度融合發展。(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東莞銀保監分局)

20.建設現代化科技創新治理體系。按照國家、省關于推進科技領域“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加大經費管理、項目管理領域改革,從注重過程管理逐步向注重效果管理轉變,充分放權,將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和項目經費使用的管理權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構建有東莞特色的科技創新治理體系,加強與上級科技部門聯動,指導各園區(鎮街)及基層單位開展科技創新工作,建立創新強鎮治理體系,推動創新強鎮強化創新領導,加大鎮級科技財政投入,設立科技創新管理部門,制定科技發展規劃和班子領導定期聽取研究科技創新工作的制度。按照“盡量寬松、有效監管”的原則,寬容失敗,建立第三方機構的遴選評估、績效考核、監督管理等制度。[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科學技術協會、各園區(鎮街)]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發揮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作用,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加強統籌協調和頂層設計,督查落實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各項職能,推動解決創新型城市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進一步簡政放權,建立健全園區(鎮街)科技部門人員配備機制,充分激發各園區(鎮街)創新創業活力。加強省創新驅動“八大舉措”指標的監測,確保高質量完成省下達任務。繼續做好園區(鎮街)創新驅動發展工作監測評價工作,獎勵先進、鞭策落後,進一步提升基層科技創新治理水平。[牽頭單位: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園區(鎮街)]

(二)健全政策配套。加強創新鏈各環節政策的協調和銜接,對照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的內涵要求,配好、配足、配齊系統化的支撐政策,形成與創新鏈、産業鏈、資金鏈相互配合,不斷發展的政策鏈體系。根據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目標、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定位和科技創新客觀規律,整體規劃和重構本市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布局,形成科技計劃(專項)體系。建立科技政策動態評估、調整機制,實時評價、調整、充實和完善科技政策體系。(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三)加大科技投入。健全財政科技穩定投入機制,市鎮兩級優化統籌資金安排,加大力度支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切實強化財政資金的科技研發導向,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建立直接資助與間接資助相結合的扶持機制,健全完善財政資金“撥、投、貸、補”聯動的投入機制,推廣後補助、以獎代補、貼息補助、股權投資等資助方式,建立財政資金和金融、社會資本聯合支持科技創新的投入模式。推動財政科技投入向研發活動傾斜,引導社會資本流入科技創新領域,放大公共財政投入的撬動效應。推動各園區(鎮街)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引導企業、科研機構持續增加研發投入。[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園區(鎮街)]

(四)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培育創新文化,倡導勇于創新、開放包容的創新文化,培育尊重創新、寬容失敗的創新理念,培育敢爲人先、敢于創新的創新品質,形成理解創新、支持創新、參與創新的良好風尚。強化全市各園區(鎮街)、各部門創新發展理念和創新型城市建設發展意識,對科技創新人才實行重獎,樹立標杆效應,配合加強對創新型企業和創新人才的典型案例宣傳,加大對創新創業者的獎勵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拓寬宣傳渠道,及時宣傳報道城市創新發展的新進展新成效,及時總結創新型城市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開展科技創新創業大賽、創業沙龍等各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活動,深化社會各界對創新創業的了解和認同。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加大公益性科普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力度,進一步加強青少年的科技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科學素養和創新意識。構建寬容誠信的創新環境,建立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選樹典型人員,加快形成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濃厚氛圍。(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協會)

附件:東莞市全面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重點任務清單

東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东莞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一、构建源头创新体系

1

建设中子科学城

高标准编制中子科学城的发展规划、科学功能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推进中子科学城与深圳光明科学城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区。

2025年

松山湖管委会

市科学技术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

2

加快散裂中子源二期建设

升级加速器束流和靶站,在国家规划框架下,引导各界共同推动谱仪建设。

2025年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科学技术局

3

推进南方光源建设

加快推进南方光源研究测试平台项目建设,推动加快预制研究,全力争取南方光源项目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5年

市发展和改革局

4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高水平建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引进科研团队,聚焦材料领域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广东省产业升级需求。建设粤港澳交叉科学研究中心。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未来创新样板工厂和成果转化产业园区。强化对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的人才服务。

2025年

市科学技术局

5

争取大湾区大学落户

全力争取大湾区大学落户东莞,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规划建设,力争建设成为融合粤港澳大湾区科教资源、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以理工科为主的开放型创新型大学。

2025年

市教育局

6

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大力推进东莞理工学院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加快引育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和团队;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面向科学前沿问题,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东莞理工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建设散裂中子源多物理谱仪,参与重大科学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等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究;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合作创新区和国际联合研究生院建设。

2025年

东莞理工学院

7

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

支持源头创新和重大技术集成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创新规律和产业变革发展方向的颠覆性技术遴选、培育和管理服务机制,建立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库,按照长期培育、动态调整、小额起步、逐步加码的方式给予支持。

2020年

市科学技术局

8

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粤莞)开放基金

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粤莞)开放基金,面向全省和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领域的支持,吸引更多人才来莞开展基础前沿学科探索,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2020年

市科学技术局

二、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9

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实施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计划,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能力、成果转化能力、服务产业能力。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每三年进行动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支持。

2020年

市科学技术局

10

开展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积极对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主动承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或引入已立项重大科技项目的后续研发和产业化环节落地我市继续攻关。支持在港澳的科学家(含外籍)领衔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020年

市科学技术局

三、构建成果转化体系

11

松山湖国家自主创新区建设

提升松山湖国家自主创新区的建设水平,积极开展个性化政策创新,在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培育支柱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强化对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

2025年

松山湖管委会

市科学技术局

12

滨海湾新区规划建设

高水平规划建设滨海湾新区,打造国内外高端智造业总部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基地和粤港澳协同发展先导区。

2025年

滨海湾新区管委会

13

推动水乡新城开发建设

加快推动水乡新城开发建设,建设一批高质量工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承接穗深港澳新兴产业和企业研发环节,打造对接穗深港澳创新产业合作门户。

2025年

水乡管委会

14

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建设

主动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建设,引进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加强与穗深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构建“一廊两核三带多节点”的创新空间格局。

2025年

各园区(镇街)

15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加快建设东莞市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东莞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吸引一批粤港澳及国际先进科技成果来莞转移转化,推动一批跨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聚集东莞。

2025年

市科学技术局

16

创新强镇建设

鼓励我市有工作基础、有实施条件、有积极性的镇街规划建设创新强镇。强化市镇联动,鼓励镇街与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共建创新强镇。

2025年

市科学技术局

四、构建企业培育体系

17

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

大力培育百强创新型企业,在全市遴选100家创新研发能力强、创新人才集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百强创新型企业。

2020年

市科学技术局

18

培育发展高成长性企业

加大对高成长性企业的挖掘、引进和扶持、服务力度,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给予倾斜,构建有利于高成长性企业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企业对照科创板上市标准,积极加快股改,助推优质科创企业到科创板上市融资、加快发展。

2020年

市科学技术局

五、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19

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高质量专利培育工程,培育知识产权强企,重点支持基础层专利和核心技术专利创造。

2025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20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

加快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建设。

2020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21

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一批高价值专利运营转化。

2020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22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强化部门、园区联动,制定行动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市科技部门与松山湖管委会共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

2025年

市科学技术局

松山湖管委会

23

加快科技金融建设

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广东省科技金融中心东莞分中心、东莞科创金融集团的带动和服务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引入更多的风投基金和科创基金扶持企业发展,支持企业上市挂牌。

2020年

市科学技术局

24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的改革精神,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加大经费管理、项目管理领域改革。建立创新强镇治理体系。

2020年

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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